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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金争相入市 风险不容小觑

互联网 2015-03-30 02:30:03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上证指数突破3700点、两市成交超14000亿元、两融余额逼近1.5万亿,这些数据无不意示着今年A股市场的火爆。而截至3月27日,A股已连续9个交易日成交额在万亿以上,这其中的增量资金,有一类资金与以往牛市有所不同――来源于P2P的资金

上证指数突破3700点、两市成交超14000亿元、两融余额逼近1.5万亿,这些数据无不意示着今年A股市场的火爆。而截至3月27日,A股已连续9个交易日成交额在万亿以上,这其中的增量资金,有一类资金与以往牛市有所不同――来源于P2P的资金。

P2P资金入市,不仅仅简单的杠杆配资,种类颇为繁杂。而对于P2P资金入市,业内人士给予了“利弊共存”的评价:满足了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但亏损与监管风险同在。

多渠道入市

随着A股牛市的进一步推进,场外资金亦加大了入市的步伐。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的P2P行业,在股市走强之际,利用互联网优势,也加入了参与的行列。

综合P2P平台信息,P2P资金参与股市主要有配资和“借道”私募两种模式。

首先说配资,其原理与融资融券颇为类似,具体模式是,借款人在P2P平台缴纳保证金后,P2P平台按照比例,在平台发标为投资者进行融资。尽管原理相似,但P2P平台股票配资的杠杆率要高于融资融券。

以广州一家业内颇为知名的P2P平台为例,其设置的杠杆比例为3~6倍,以5倍为例,存入5万本金,获得30万操盘资金,资金可用1~6个月。此类型配资股票收益归配资人,即P2P平台的借款人;而P2P投资人获得约定的收益率。

此外亦有P2P投资人可分享股票投资收益,但不承担亏损风险的配资。如上海主要做证券配资的平台,P2P投资人在获得固定收益8%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证券投资利润的10%。

第二种是“借道入市”。即P2P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设立一种产品,投资人数在200人以内,将募集到的资金设定一定期限的封闭期,封闭期一般为6~12个月,通过购买私募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温州一家P2P平台即如此。其设立的产品为股盈宝,截至目前已募集完成6期,每期1000万,投资人为平台注册人员,起始认购金额为5万,封闭期为6~12个月,目前6期全部用于购买私募基金。值得一提的是,此产品还打出超级牛散吴鸣霄担任私募产品高级投资顾问的广告。

募集股盈宝产品时,平台官网给了预期年化收益30%~110%的宣传,并承诺保本。

股市有涨有跌,对于私募资金如何承诺保本。平台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称:“我们设立回购协议,即封闭期结束后承诺购回100%本金,一旦发生亏损,将由发起人个人资产担保赔偿。”

截至目前,股盈宝共募集完毕6期,总金额6000万,由于一期成立时间只在去年底,故暂未有相关产品到期,而市场一直上行,根据净值情况,亦暂未有发生亏损的产品。

风险之问

杠杆是把双刃剑,这话任何时候都适用。提升期望收益的同时,本金损失的风险亦加大。而在保证P2P投资人收益的前提下,各家平台均对配资炒股者的条件进行约束和操作进行限制。

以上述上海P2P平台为例,其对配资借款人的要求包括近三年平均年化收益率大于30%,近三年任意月回撤率不得大于10%以及任意一次回撤率不得大于20%。交易操作方面,设立银河证券子母账户系统,平台拥有“交易密码”、“体现密码”,而配资借款人只有交易密码,实时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强制平仓与交易限制。此外亦有单只股票持仓不得超过总仓位的30%、不得自主投资“ST”股等交易限制。

而涉及到预警线和平仓线,各P2P平台均有相关规定。如上述广州P2P平台规定,预警线为配资金额的1.1倍,平仓线为配资金额的1.07倍。以配资借款人50000保证金5倍杠杆为例,总操盘资金300000元,当账户资金为275000元预警,限制买入;账户资金为267500时强制平仓。

众所诸知,由于杠杆资金的参与,这波牛市具有暴涨暴跌,巨幅波动的特征,5倍杠杆配资在亏损10%左右即需要平仓。对于可能出现的一旦发生瞬间暴跌或者连续跌停,无法及时平仓,上述上海相关人士称:“我们的实际平仓线在8%,这时候平仓离用户的本金+保本收益受损还是比较远。万一发生暴跌瞬间跌穿,或者连续跌停,伤及用户本金和收益,这时候的解决方法是风险保证金。”

但这似乎不能完全解决风险。“理论上是没有问题,但万一出现重大利空,你还来不及反应,股票就跌停了,或者是经过在平仓线之上的持续小幅下跌后,忽然来个跌停,一下子就会产生大额亏损。”某私募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称,股价有涨有跌,如果继续持有,只是浮亏,而一旦强制平仓,将会变成实际亏损,而股票跌后再涨是常见现象。

而对于P2P资金“借道入市”,购买私募基金,又涉及到是否间接持股、P2P平台有无资质以及“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上海文勋律师事务所吴鹏律师认为,对于私募来说,它所对应的购买人只是P2P平台一个单一主体,目前对P2P公司不能作为私募的合格投资人并未有明确的立法界定,所谓的间接持股和代持抑或者人数问题可以在学理界探讨,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并不能就认定其违法违规。

吴鹏律师亦称,但有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其一,P2P平台目前设立门槛尚未有规范,由于不具备金融或类金融资质,那么募集资金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引发司法界争论的主要话题。其二,私募包装的证券化理财产品销售对象目前并未做特别限定,类似P2P公司、或者一些明知众筹或者代持的是否应当立法设定壁垒值得探讨。

有资深市场人士称,市场持续上行,赚钱效益显现,难免令人产生博弈心里。然而,对于欲配资炒股者而言,在参与之前,必须熟悉配资平台的风控能力与投资者本人的风控能力,通过风险投资测试确认是否符合参与配资的风控要求,做出选择。否则,盲目追求利润,而随意大幅增加杠杆,会令投资者陷入亏损的被动局面。

标签: P2P 资金 争相 入市 风险 不容 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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