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列表 > 科技资讯 >> 业界动态

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转载照片被判侵权

业界动态 2015-04-25 08:12:06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宣判柳州市首例“自媒体”著作权案:广西柳州一家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未经许可转载他人拍摄的照片且未署名,一审被判赔偿原告2800元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据法院介绍,去年10月25日,广西柳州市摄影爱好者梁某某授权柳州一家微信平台使用他所拍摄的4幅摄影作品,在这家微信平台的文章《在柳州,十二大生存法则你必须要懂》中使用

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宣判柳州市首例“自媒体”著作权案:广西柳州一家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未经许可转载他人拍摄的照片且未署名,一审被判赔偿原告2800元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

据法院介绍,去年10月25日,广西柳州市摄影爱好者梁某某授权柳州一家微信平台使用他所拍摄的4幅摄影作品,在这家微信平台的文章《在柳州,十二大生存法则你必须要懂》中使用。而10月27日,梁某某发现一个名为“柳州吃喝玩乐”的微信公众号,简单修改标题后即转载了上述文章及图片。

梁某某要求该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发布致歉申明,并对所使用的摄影作品给予侵权赔偿,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此后,梁某某向法院起诉这家微信公众平台背后的广西柳州市吃喝玩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2.2万元并公开道歉。

标签: 微信 公众 号未 经许可 转载 照片 被判 侵权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