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黑客”,竟是公安部督办专案的主犯,涉嫌通过网络盗刷了200多张信用卡,造成40多万元的损失。上周,被告人小成(化名)在越秀法院受审
一名17岁少年“黑客”,竟是公安部督办专案的主犯,涉嫌通过网络盗刷了200多张信用卡,造成40多万元的损失。上周,被告人小成(化名)在越秀法院受审。据了解,自幼家贫的小成自学黑客技术,且十分沉迷,在看守所期间还拜托检察官帮他带些编程技术的书籍,其称如果回归社会,希望做一名电脑工程师。
广西人小成初中毕业后,在当地一间黑网吧兼职打工,从此开始接触电脑,与别人在网吧玩游戏不同,小成上网是钻研网络技术。2010年1月,他用打工赚来的钱买来一台二手电脑,从此愈发沉迷“黑客”技术。那段时间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编程等问题,用了大概1年的时间,便从一名新手成为“黑客”高手。
小成父母离异,跟着外公外婆长大,但外婆已经瘫痪十年多了,小成想赚点钱,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改善外公外婆的生活。
2013年初,小成开始通过互联网入侵某个求职网站,窃取了60多万条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随后其编写软件,使用窃取的海量信息“碰撞”银行网银,进入他人的网上银行账户后,再秘密取得他人的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码、密码和余额等信息合共3万多条。理论上讲,小成掌握的信息,能让他盗取约15亿元的金额。
据公诉机关指控,小成于2013年4月,在网上以Q Q名“爆笑视频”联系到同案人谭某、“Q东网络”、“哥哥疯了”、“鳄鱼”等人。商定由被告人小成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由谭某等人使用这些信息在网上购买游戏点卡、Q币、机票、手机充值、代缴水电费、信用卡还款等手段套现,所得款项平分。
至案发时止,小成与多名同案人先后成功盗刷信用卡208张,造成损失共计40余万元。
上周庭审时,小成坐在审判席上,表现出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平静和镇定。小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都没有异议。
庭审后,小成对法官称,当初觉得做“黑客”赚钱容易,稀里糊涂地就赚了好多钱,最多的一次银行卡里一下就多出十多万元。小成认为,如果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技术用在正途,现在应该学有所成了。他表示,如能得到机会尽早回归社会,将继续学习电脑技术,理想是做一名全能型的高级电脑工程师。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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