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的内容,违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的内容,违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配备专业节目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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