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征税退税的流程将迎变革。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跨境电商通关、检疫检验、税收、支付和金融五大方面
跨境电商出口征税退税的流程将迎变革。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跨境电商通关、检疫检验、税收、支付和金融五大方面。《意见》中提到,将继续推进出口跨境电商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在出口跨境电商人士看来,新政出台意味着未来出口税收改革迎来新契机,出口退税或将实现“不征不退”,在简化流程的同时降低企业税负。
再迎新政
《意见》已经是今年5月以来出台的第四道政令。与此前几道政令不同的是,《意见》更加针对跨境电商。《意见》中提到,为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意见》从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及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等5个方面给予跨境电商支持措施。
其中,在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在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方面,《意见》提到要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税改在即
有跨境电商业内人士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一直存在退税难问题。由于跨境电商采用市场采购模式,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商品出口后无法获得退税,同时,企业还有可能再次被征收国内流通税。
小笨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总裁刘寅对
不征不退
对于出口跨境电商未来税收变革,张周平表示,未来或将变为“不征不退”形式。据
刘寅表示,我国目前没有形成征税退税的生态链。“事实上,很少有出口跨境电商去主动报税,因为其上游生产厂商为节省资金便不主动缴纳增值税,因此也无法提供给出口跨境电商增值税发票,电商平台也无法获得相应的退税。跨境电商报税的意愿当然不高,这也极易导致灰色通关现象。”
海关总署为改变现状于去年发布了“9610集货模式”和“1210备货模式”,将入境包裹纳入监管。张周平表示,上述两种模式对当前跨境电商具有一定的监管作用,但监管系统还比较粗略,“若国税局同意出口后免于征税,同时简化产品归类,进行系统化操作,当下税收政策会有很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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