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运管部门对一辆涉嫌通过网络打车平台接单“载客”的私家车主开出了3万元罚款的通知书。记者发现,在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的形势下,近期多地加大了对私家车开展网络约租服务的打击力度,引发较多争议
近日,南宁运管部门对一辆涉嫌通过网络打车平台接单“载客”的私家车主开出了3万元罚款的通知书。记者发现,在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的形势下,近期多地加大了对私家车开展网络约租服务的打击力度,引发较多争议。在规范“专车”成为各方共识的背景下,最能体现互联网“共享”特点、又具有广泛市场基础的私家车能否觅得“一线生机”?
多地处罚私家车“载客”引争议
在7月29日首次公开表态“私家车接入网络专车平台载客属非法营运”之后,南宁运管部门很快就查处了一起案例。
稽查人员介绍,7月31日上午,南宁市运管处联合南宁火车东站铁路派出所、交警等在进站口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的乘客下车时,司机拿出手机与乘客发生类似手机支付交易的动作。执法人员随即上去分别对乘客、司机进行询问检查。
稽查人员告诉记者,乘客表示自己通过某网络打车平台约到了这辆车,从广源国际出发到目的地火车站,费用是19.3元。交警检查车主证件发现,车辆是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没有“劳务派遣关系”。随后,南宁运管处扣押了这辆车,并下达了案件处理意见书。
日前,南宁市运管处向车主下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称,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就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拟罚款3万元。
近期,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济南等地纷纷出手加大对“专车”市场的规范力度,私家车成为查处重点。记者发现,各地对于私家车的处罚引发不少质疑:一是处罚金额过高;二是车主受罚,而相关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未受到处罚;三是一些地方的运管部门涉嫌钓鱼执法。
更主要的质疑是对“专车”的“违法认定”。南宁被查车主潘先生谈及此事“满肚子火”,甚至聘请了律师,做好了诉诸法律的准备。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因为觉得通过网络载客“很有意思”才这么做的,当日乘客是通过代金券转账,自己并未收现金,当时的交易属于“第三方支付”,因而不能视为“非法营运”。
私家车成规范“网租车”焦点
作为互联网催生出的一种新兴交通业态,“专车”的出现和发展一直伴随争议。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模式典型代表的私家车,成为“网租车”焦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此前的表态,私家车被禁止进入“专车”领域。无法回避的现实是,私家车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约租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实上,“黑车”的长期存在就反映了现有出租车运力和服务方面的缺陷,私家车大量介入网络预约出租车市场也体现出市场的需求。业内人士介绍,网络打车平台大多声称只与租赁公司合作,不少私家车确实采取了挂靠租赁公司的形式参与进来。然而,由于租赁公司容量有限,而各平台对于私家车加入“专车”的门槛并没有严格把控,导致部分私家车自主接入网络平台约租。
桂林市民刘先生说,他在网络平台上注册成为兼职司机,身边也有朋友在做。“一是觉得好玩,同时也利用了闲置的资源”,他说,上下班高峰期很难打到车,自己兼职开“顺风车”既方便别人,又挣点外快,属于双赢。一些网络打车平台此前也表示,“顺风车”属于非营利性的、互助的、拼车性的公益性行为,不能视为一般运营。
南宁市运管处副主任林文介绍,目前他们对租赁公司、有劳务派遣证明的车辆及“专车”司机暂不监管,唯一确定的就是“不允许私家车接入软件平台约租”。
而面对网络约租车市场快速扩张的私家车,运管部门也坦承存在监管难点。林文介绍,私家车挂靠软件约租的隐蔽性很强,实际上很难实现有效监管。南宁运管部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对私家车接入网络软件平台约租进行关注。今年1月以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200多辆,其中私家车70多辆,包括散布在街头的“黑车”,也包括一部分疑似通过网络软件平台运营的“私家车”。
期待监管模式突破
科技改变生活,“专车”的兴起受到不少市民追捧。南宁市民张女士说,打开手机里的“滴滴”,既有传统出租车,又有个性化快车、专车、顺风车,服务选择多样且“物美价廉”,关键是有些项目实现了“顺路拼车”功能,不但新潮而且环保,真不希望这一“新事物”就此受阻甚至衰落。还有一些受访人士表示,这一新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加了市场供给,虽然存在一定监管风险,但政府宜疏不宜堵。
目前网络打车平台自身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构建起了市场化的信用评价体系。滴滴、快的等平台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还设立了用于保险的基金池,从乘客角度而言目前尚未出现明显事实利益损害。反对声音更多来自受到冲击的传统出租车行业。
采访中南宁市运管处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当前最需要的是尽快对各类“专车”进行规范。“应当明确租赁专车进入约租市场的门槛,比如车辆达到什么标准、买了什么保险、司机达到什么水平等”。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等专家提出,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代表,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不在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而是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对闲置运力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作为非营运车辆的私家车实现了跨界。
专家认为,如果改革之后,政府还是对网络打车平台和司机采取出租营运资质许可、数量管控等监管方式,从实质上来讲仍然是原有出租车管理体制的延伸,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对互联网共享经济新模式的理解和吸纳。
部分受访人士表示,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应立足于新形势发展,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破冰;另一方面,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把握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建立起鼓励新兴业态发展的监管新模式,允许私家车在限定范围内以非营运的身份进入网租车市场,使其成为城市运力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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