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敏[欧海韬使用他人信息在湘财证券、国金证券开设股票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相继买卖华夏银行、哈药股份等285只股票]继上半年平安资管“老鼠仓”二审开庭审理后,保险资管又一起内幕交易案件浮出水面。12月3日上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副总经理欧海韬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谢丹敏
[欧海韬使用他人信息在湘财证券、国金证券开设股票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相继买卖华夏银行、哈药股份等285只股票]
继上半年平安资管“老鼠仓”二审开庭审理后,保险资管又一起内幕交易案件浮出水面。
12月3日上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副总经理欧海韬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庭审信息,欧海韬涉案金额9.36亿元,非法获利所得1594万元。
庭审结束,法庭未作宣判。被告对相关指控供认不讳,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及其后的执行工作,并委托辩护律师做了缓刑的辩护请求。
还原案件审理经过
当日一早,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进入案件审理法庭之时,案件尚未审理,但欧海韬及辩护律师均已提前到场。欧海韬,身穿黑色羽绒服,面色凝重,约莫40岁的年龄。从庭审现场的答辩环节得知,他出生于1974年,目前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最小的孩子还未满周岁。
据起诉书内容,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期间,欧海韬在担任中国人寿资管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时,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得的人寿资管分红配置账户、股票交易情报等非公开信息,使用家人保姆常企德(音译)、常瑞兰(音译)在湘财证券、国金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相继买卖华夏银行、哈药股份等285只股票。
被告人欧海韬称,在进行上述交易期间,自己并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2014年10月22日向公安机关交代相关情况后,两次取保候审。
从欧海韬职业岗位的不断晋升来看,他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其公司的认可。2004年8月,作为中国人寿的老员工,欧海韬自中国人寿资管成立公司之时便加入,担任基金投资部投资经理,不到两年时间里,晋升为高级投资经理。随后他又担任股票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5月~2014年8月,其先后担任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并主持日常工作。
“老鼠仓”案让欧海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赔上了光鲜亮丽的职业生涯,同时也搭上了一段原本美满的家庭。在答辩环节中,欧海韬辩护人称,欧海韬原本是个有为青年,连续多年在单位投资业绩排名前列,还曾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接下来,由于他家中有未满周岁的孩子以及因接受不了打击而住院的70多岁老人需要照顾,恳求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面临巨额罚金
与以往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不同,此案量刑过程中还存在一个法律界定问题。在欧海韬违法行为期间,保险业尚未有相关犯罪行为判决的先例。
公诉人在庭审现场也提到,保险法还未有相关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但保险资管不仅受保监会监管,同时也受证监会监管,同期基金行业内幕交易犯罪行为早有判决先例。
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引入了对“老鼠仓”的刑事处罚,对内幕交易罪“最高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截至庭审结束,公诉人认为,欧海韬有自首情节。辩护人认为欧海韬适用于缓刑。欧海韬现场则表示,1~5倍罚金相差较大,但他会积极配合筹措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年末老鼠仓案件密集过堂开庭不同,今年下半年以来对于老鼠仓案件的审理情况较为少见。而在股灾以来,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成了监管的重点,而处罚手段多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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