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银行担忧自身声誉被个别不合规P2P平台拖累,因此对P2P设定很高的资金存管业务准入门槛,如有的银行规定P2P机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 股东方需包括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还需缴纳1000-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产品违约兑付准备金。 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别看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工商部门陆续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存量P2P机构的日子也不好过
多数银行担忧自身声誉被个别不合规P2P平台拖累,因此对P2P设定很高的资金存管业务准入门槛,如有的银行规定P2P机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 股东方需包括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还需缴纳1000-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产品违约兑付准备金。
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别看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工商部门陆续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存量P2P机构的日子也不好过。”一家P2P机构主管坦言。近期,部分地方金融办正在制定方案,拟对存量不合规操作的P2P机构进行清理。
去年12月底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P2P机构必须在18个月过渡期结束前,完成资金银行存管,否则将面临关门窘境。
上述P2P机构主管透露,过去一个月,他尝试与数家银行沟通资金存管合作,发现多数银行担忧自身声誉被个别不合规P2P平台拖累,因此对P2P设定很高的资金存管业务准入门槛,如有的银行规定P2P机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 股东方需包括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还需缴纳1000-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产品违约兑付准备金。
“多数P2P机构难以达标。”他坦言。不过由于各家银行的P2P资金存管操作模式不一,具体准入门槛有着较大讨价还价的空间。
“这可能形成新的套利空间。”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相关部门已经与银行开始讨论制定P2P资金存管的具体操作细则,其中包括P2P机构的准入门槛,以及哪些存管模式被视为合规。
“18个月后,很可能出现不少P2P机构未能完成资金银行存管,从而被迫退出市场。”上述P2P机构主管担忧。
资金存管模式抉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完成资金银行存管工作的P2P机构屈指可数,除了银行设定高门槛外,不少机构仍在评估哪种模式更利于开展业务。
目前,P2P资金银行存管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以积木盒子与民生银行合作为代表的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每个用户在积木盒子开户时,都会被引导至民生银行开设账户,用户的资金从一开始就不在平台体系内运转。
用户投资产品时,积木盒子后台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银行页面,由用户直接向银行发出资金划转交易指令完成投资。
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魏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这一模式下,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借款人信息、投资产品的真实性,再完成资金划拨,并不对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违约风险负责。
二是以汇付天下、富友支付设计发起的联合资金存管模式。具体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开立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对专用账户内的各家P2P机构客户交易资金进行存管,以满足相关部门对P2P机构客户资金需交由银行存管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则担任技术辅助方,提供支付结算、技术咨询、服务定制、运营维护等服务,协助银行更高效地完成所有借贷资金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的划转。
三是部分银行正在推行的事后对账模式,即P2P在完成一天撮合业务后,向银行发送一份客户投资账单,供银行内部进行对账,审核客户资金是否流向P2P产品约定的融资标的。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操作模式更像是借鉴了企业网银的对账模式。
“目前而言,多数P2P机构比较倾向采用联合存管与事后对账操作模式,这两种模式一方面能为P2P机构节省大量与银行系统对接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也可获得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技术支持服务,加快业务创新速度与提升客户体验。”一位P2P机构负责人透露。
魏伟也坦言,要完成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难度较大。为了实现系统对接,积木盒子专门组建20-30人的技术团队,花费8-9个月时间与民生银行进行系统对接,确保每个资金存管环节都做到合规可靠。
“这也是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与合规操作的考量。”他表示,只有将客户资金操作流程全部转入银行系统划拨清算,才能最符合监管要求。
起初,魏伟也担心这种合规操作可能影响客户体验,因为客户会发现无法通过一站式操作完成P2P投资。但后来随着P2P跑路事件不断发生,越来越多客户基于资金安全考量,反而愿意牺牲一定的操作便利性。
过去半年时间,积木盒子通过纯银行存管模式完成的P2P投资交易额达到50多亿元。
魏伟透露,目前相关部门也比较认可纯银行资金存管模式。这种操作模式还有一个优势,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银行直接调取各家P2P机构真实的贷款余额数据,及时审查P2P机构是否出现经营问题,降低了监管成本。
取舍考量
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目前这三种操作模式是相对合规的。但目前市场上还出现了众多P2P资金“伪”银行存管模式。
比如有的P2P机构与银行电子银行部达成开户协议,就对外宣称“已获得银行存管资质”;更有甚者,有些P2P机构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存入一笔资金,取得相应的存款凭证,就宣称自己达到资金银行存管的监管要求,但事实上,其只是将一笔风险准备金存入银行。
“为此相关部门正与银行协商制定P2P资金存管操作细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厘清哪些银行存管模式是合规操作的,而存在瑕疵的操作模式要么被整改,要么被剔除。”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联合存管与纯银行存管模式,较为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事后对账模式的操作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比如需加强银行与P2P机构进行系统对接,实现每笔P2P交易实时对账。至于伪资金存管模式则一律不予认可。
“总体而言,相关部门希望P2P机构能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这样能更有效全面地了解P2P业务状况与风险隐患。”该知情人士表示。
前述P2P机构主管直言,其实不少P2P机构未必愿意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和资金存管,一是担心银行现有的后台系统交易信息处理效率,难以满足P2P机构的产品创新与实时交易资金快速到账的需求;二是不愿平台的真实坏账率被曝光,尤其是通过资金池业务不断借新还旧扩大资金规模的P2P机构,一旦引入银行资金存管业务,就需要将每笔交易资金流向进行披露,其自融行为或高坏账问题将暴露无遗。
“银行对选择哪种资金存管模式,也有自己考量。”一家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P2P投资涉及大量非标资产,包括债权转让、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等不同类型的金融交易品种,银行是否愿意投入大量资金与人力资源,为不同类型非标资产设立各自的资金划拨审核与清算服务,同样又是一个问题。
魏伟指出,无论是银行资金存管、还是中央数据库为代表的信息披露机制、信息安全等方面,都对一家平台的技术水平提出了不低的要求,要全面完成这些配置,每家P2P平台起码需要设立上百人的技术团队。而当前市场上能拥有这样技术配置的企业凤毛麟角,无形间大大提升了未来P2P行业的准入门槛。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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