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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P2P网贷监管雏形首现

互联网 2014-03-10 13:59:28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跑得太快就容易摔倒,P2P网贷就遭遇到这样的尴尬。去年P2P网贷经历疯狂后,数十家网贷平台倒闭、老板跑路、提现困难集中凸显,而这一切由于监管缺失而愈演愈烈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跑得太快就容易摔倒,P2P网贷就遭遇到这样的尴尬。去年P2P网贷经历疯狂后,数十家网贷平台倒闭、老板跑路、提现困难集中凸显,而这一切由于监管缺失而愈演愈烈。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深圳“两会”上两份提、议案针对P2P网贷,首现地方版P2P监管标准雏形

这两份提、议案分别是来自深圳市政协委员叶文学的《关于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的提案》和深圳市人大代表吕成刚的《关于在深圳市率先立法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加强监管的建议》,共同的内容就是建议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行业准入标准或者管理办法。一位深圳地区P2P网贷平台相关人士称,由于深圳有独立的立法权,有可能首个地方版P2P网贷监管标准在当地诞生。

在行业准入标准方面,叶文学指出,可以由深圳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地方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对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和资金活动进行认定,明确平台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本质属性;明确平台和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违约责任,保护平台和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吕成刚则建议,着手制定《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平台管理办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明确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属性,并对网络借贷平台组织形式、经营范围、风险控制、行业自律等予以规范。

目前来看,虽然P2P网贷平台疯狂发展,却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更尴尬的是,P2P网贷平台还遭遇身份界定难题,原因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是向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并没有被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纳入监管范围,处于监管真空地带。

在深圳“两会”上,吕成刚建议应该制定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对注册资本、营业场所、运营团队、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硬性规定,同时高管人员必须具有金融、法律、会计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风险评估、控制的高管具有五年以上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等等。

“如果资金能够实现第三方独立监管,与网贷平台实现必要的隔离,这样也可以进一步压制平台的道德风险。平台只是承担信息流和交易的环节,真正的资金不在平台的话,网贷资金的坏账风险就可以被隔离。”叶文学建议。对此,深圳人人聚财公司CEO许建文也表示,真正的网贷平台只是集中金融数据和信息服务的中介人,并不参与交易本身,只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便不会遭遇政策天花板的问题。

据网贷之家统计,2013年P2P网贷行业总成交量为1058亿元,贷款存量268亿元,平台数量在800家左右,出借人超过20万人;这一年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经营困难,甚至诈骗跑路的超过70家,涉及金额12亿元。

标签: 地方 P2P 网贷 监管 雏形 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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