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 网易严选并未侵权) “网易严选并未侵权”――今日,针对最近火爆的毛巾大战事件,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表示。近日,最生活毛巾创始人朱志军发文呛网易CEO丁磊,直指网易严选侵权
“网易严选并未侵权”――今日,针对最近火爆的毛巾大战事件,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表示。近日,最生活毛巾创始人朱志军发文呛网易CEO丁磊,直指网易严选侵权。网易严选回应声称未侵权,双方陷入了一场口水战。
整个事情由“最生活毛巾”在5月23日晚发布《致丁磊:能给创业者一条活路吗?》引起,这篇文章描述了朱志军“冒着生命危险”去新疆,艰辛的创业故事,并痛斥网易严选新疆阿瓦提长绒棉弱捻超柔毛巾中“G20同款”宣传涉及侵权。文章一出,引起广泛关注。
第二天,网易严选小编在“网易严选订阅号”发文《我有一个创业者的故事,你想听吗?》回应此事,称未构成侵权,并揭露毛巾哥“说谎”、“碰瓷”和“苦情”。毛巾哥朱志军随后再次发文《致网易严选:你说我是“说谎者”,我只说些事实》。
一来二去,事件越来越热。5月26日消息,“最生活”向媒体表示正准备提起诉讼;网易严选在接受采访时作出最新回应:欢迎依法解决。
其实这些争执中主要有三个点,来看看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怎么说。
一、网易严选可否标注“G20”字样?
在《致网易严选:你说我是“说谎者”,我只说些事实》一文中,最生活表示:“G20这个词使用是需要授权的,而网易严选没有获得任何授权。”林华博士解读:“G20适用《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这是独立的法律问题,而且主张权利应该是G20组织方。”也就是说,最生活并没有权利就G20的使用问题指责网易严选。
而经专业人士确认,网易严选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可以在在毛巾商品页面上标注“G20”字样。国际峰会杭州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公布并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G20峰会的标志,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G20杭州峰会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而网易严选未在网页或其他位置使用登记的G20峰会标志。毛巾商品页上的文字介绍并未违反相关规定。日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以上情况也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网易严选有没有对其他品牌造成侵权?
林华博士解释,对于其他品牌,网易严选并未涉及侵权。
第一,没有任何品牌能独享阿瓦提长绒棉资源。阿瓦提县是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一个地名,此地盛产棉花,各项指标优越。阿瓦提长绒棉是通用性的材料,至少从公开的信息看,不能认定有品牌方可以独占阿瓦提长绒资源。
第二,网易严选此次广告语中没有使用其他品牌,不构成侵权。即使使用了其他品牌,也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在广告中,是基于客观陈述和对比目的而使用其它品牌,在商标法中没有一个条文可以直接援引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依照商标合理使用的理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并没有造成商品来源混淆的,不视为侵权,比如注明手机壳专供iPhone6使用,这里不涉及侵犯苹果商标权。
三、网易严选ODM模式是否合法?
据悉,网易严选是一家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的生活类电商。ODM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若无特殊协议,ODM模式中,外观、面料、尺寸等权益归制造商所有,制造商可将其方案和产品一并售予多个品牌方。
网易严选在声明中称,“新疆阿瓦提毛巾长绒棉弱捻超柔毛巾”是网易严选的制造商 ――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研发的一款高品质毛巾。孚日拥有多年的毛巾生产经验,这款毛巾是由孚日的技术团队经过多年的研发测试完成,所有核心技术专利等权益都归属于孚日所有。之后在网易严选商城中上架了这款毛巾。同时,孚日也在为其他多个品牌供货,并根据品牌的需求进行细节改进并生产,包括“最生活毛巾”。
对此,林华博士表示:“从商业模式上看,网易严选完全合法。”
近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等类似案件越来越多,从一把锁、一个电饭锅到一套刀具,生活中人们接触的各个领域商品都可能有类似纠纷出现。尤其是ODM产业,民众理解不深入,侵权纠纷频繁出现。
相关人士指出,涉及侵权可以寻求相关机构和部门解决,在网络上哭喊并不有助于事态良好发展。因为侵权指责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可能有助于维护合法权益,遏制侵犯,也极有可能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滥用,成为博关注、损害以及抹黑对手商誉的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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