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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C”商标被抢注:淘宝商家的钱,要交给一个路人

业界动态 2017-08-07 16:41:16 转载来源: IThome

说个故事:“一个外国人给村子修了条路,一个拉货的商人经过,发现路上没有收费站就建了个收费站。而之所以建这个收费站,据商人自己说竟是因为他多年以前交了一次自己认为不应该交的过路费

说个故事:

一个外国人给村子修了条路,一个拉货的商人经过,发现路上没有收费站就建了个收费站。而之所以建这个收费站,据商人自己说竟是因为他多年以前交了一次自己认为不应该交的过路费。而商人口中‘不该交的过路费’本就是修路人收的。”——摘自知乎网友的回答。

听上去这个故事有点绕,别急,听我把整个故事讲完,也许你就明白了。

事情是这样:大概在六月底,淘宝多家Type-C移动电源卖家收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要求删除带有“TYPE-C”名称的商品,这其中包括小米移动电源制造商ZMI(紫米)。投诉方是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拥有“TYPE-C”注册商标

有没有被吓到

随后,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Type-C明明是行业中的通用标准,怎么商标就成了企业的私有财产?终于,这家公司在网上发表了公告,通过一名员工之口讲述了注册Type-C商标的“初心”。

原来,多年以前这家公司出口日本的1000条HDMI线在海关被查扣,原因是“HDMI”是行业协会在中国的注册商标,未经授权不能使用,最后以每条线缆8元的价格,哦不,罚款了事。换句话说,经历这件事以后,这家公司长了个心眼,在USB-IF协会(USB Implementers Forum)之前抢先注册了“TYPE-C”商标,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说到这大概你已经回过味来了,不着急评价,我们先解释一下这里面的关键词。

HDMI和Type-C是个啥?

先说HDMI,一提到提到HDMI我首先想到的是一根连接线,插头和我们常用的U盘不同(U盘用的是USB Type-A型插头),形状有点像倒梯形。之所以一提HDMI我就想到连接线,原因很简单,我经常用这个插头的线缆连接电脑和电视。这个形式的接口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传输高清晰影像,部分地区的电视机顶盒安装时会赠送这样一根带有HDMI插头的线。

▲HDMI连接线就是这样子滴

那么它和上面的事又什么关系呢?讲道理,HDMI接口是有标准的,而且是收费的那种。影音设备厂商想要使用的话需要向HDMI协会(HDMI Licensing,LLC)缴纳一定数量的专利费用,毕竟标准是人家定的。

▲我们要说Type-C是这样的

USB Type-C接口也是这个道理。这个型号的接口常见于安卓系统的手机,就是不用区分正反面、深夜可盲插的那种充电接口。现在,大部分品牌的旗舰手机都使用这种接口。而USB Type-C也是有标准的,其标准的制定者就是USB-IF协会。

所以这钱该由谁来收?

道理已经很明白了。先拿HDMI来说,人家在推出这种制式接口时本来就没想免费,你想用我的这个技术标准就得向我交钱。这钱也不白交,会给你一个认证,告诉别人你们家这HDMI技术是过关的。

而且为了方便“客户”,HDMI协会还将什么情况收费、怎么收费列得很详细。在鼎友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发布的长文中也有提到他们的HDMI生产商也是HDMI协会的会员,“每条线要交0.05USD的权利金给协会,带芯片转接头要给0.15USD的权利金。”

而在USB-IF协会官网同样存在类似的商标许可协议,并且在USB Type-C的一栏有明确表示,“USB Type-C”和“USB-C”商标属于USB-IF协会。

所以说,标准是人家定的。虽然现在HDMI和USB Type-C应用广泛,甚至已经成为一种行业通用标准,但是毕竟不是凭空出现,技术创建者还是享有专利权。换句话讲,人家修这条路想免费造福全人类,这是别人家的事,不想免费造福世界也是别人家的事,一个过路者抢占又算怎回事呢?

随后,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发出了一份公开信,表示可以把TYPE-C商标以1元费用授权给所有中国的知名品牌与厂商。淘宝那么多商家,平白无故每家付一元,付给谁?一个路人。

是故事就该有个好结局

在那份不怎么合理的公开信最后,这家公司表示“如果USB协会对中国厂商的收费减少到合理的水平,我们也可以放弃TYPE-C商标”。看上去大义凌然,甚至还有点小得意,但事实却是“关你啥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大概是因为这家公司在注册“Type-C”时,这个标准还没有成熟到成为行业的通用标准,于是审核通过了。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里还有这么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如果现在再去中国商标网查询“Type-C”的注册信息,它应该显示的是“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而再去淘宝搜索Type-C,也能查到大把大把Type-C相关移动电源在售卖;紫米客服人员也表示目前已经申诉成功,并没有向这家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至于最后究竟是该公司幡然悔悟主动撤销申请,还是USB-IF协会介入,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总之,结局是好的。

▲中国商标网显示的“Type-C”注册信息

不过事情不会到此为止

虽然“Type-C”商标抢注的事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商标之争依然会发生。历史上有关商标纷争的事也很多,我印象中比较有名的是2010年唯冠和苹果公司争夺“iPad”商标的事。

▲唯冠和苹果为了“iPad”打得不可开交

唯冠与2000年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而苹果公司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该商标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被注册,于是决定从唯冠手中将商标买回。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商标都让苹果以3.5万英镑的价格买回,唯独不包含中国大陆。经过一些列官司,最终,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代价获得了“iPad”商标所有权。

像这样的案子,人们很难分辨出谁是谁非,而唯一能帮我们做出判断的,大概只有法律吧。

标签: Type-C 商标 抢注 淘宝 商家 交给 一个 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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