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现金贷的风险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12月1日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正式落地。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12月1日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正式落地。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新规发布后,现金贷公司何去何从?从P2P、ICO直至现金贷,为何乱象不断?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是否有亟待反思之处?
【展望】
清扫雾霾,“现金贷”有望茁壮成长
在“现金贷”监管尘埃落定后,既往乱象丛生、灰色运营的现金贷,有望在阳光下渐进茁壮成长。
令市场为之提心吊胆的监管新规,终于正式出炉--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下问题集中暴露的现金贷给予规范。
详读《通知》,“纠偏”是“现金贷”监管新规的主旋律,其中,不仅强调了“现金贷”的利率红线、杠杆率上限、贷款展期次数、贷款对象和贷款催收的禁区,还明确了一连串的“暂停”--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对于“纠偏”,这是市场预料中的事,市场不规范,乱象不整肃,会让“现金贷”市场越来越乱。“现金贷”本是中性词汇,在互联网的加持之下,甚至还带有深厚的创新色彩。因此,对于一连串的“暂停”,我们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过于悲观,这其实是短期严肃整治的权宜之计。
一者,在校园贷、高利贷(乃至超利贷)等肆意横行,违规运营机构占比高达90%以上(有报告显示,截至11月19日,现金贷平台高达2693家,而正规核准的互联网小贷牌照仅249家)之下,必须紧急“暂停”整治;二者,《通知》对“现金贷”监管的纠偏,其所体现的仅是方向性的粗线条,相关细则的进一步细化出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通知》所涉及的贷款催收和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的禁区,未来有可能出台类似美国《公平债务催收法》的法规,就贷款催收的地点、时间、方式和对象作进一步的细化,对违规行为的惩治作进一步明确。
“暂停”不是“永远停止”,而是中短期必要的整治举措。
其实,回望我国过去30多年的当代金融史,包括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业均经历过“开放-整治(暂停)-再开放”的发展阶段,而对于P2P、现金贷等互联网金融创新,我们也应该沿用这样的发展逻辑去看待,开放永远是金融创新不变的主旋律,而暂停式的整治则是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阶段。
对于现金贷,我们相信监管部门也将沿用“开放-整治(暂停)-再开放”这样的监管逻辑,在中短期的必要的整治之后,在《通知》进一步细化、并得到有效执行之后,未来“现金贷”的牌照,仍然将对优秀的民间金融机构持续开放。毕竟,“现金贷”相比于传统民间借贷,不仅更容易做到数据监控、更便利于跟踪监管,而且只要监管规章、以及执法落地得到有效跟进,对于众多有小额借贷需求的人群,无论是便利性、还是借贷成本(相比高利贷)均更为有利。更何况,像现金贷这样的小额、高频的互联网金融,其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要远远小于银行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
清扫雾霾,严肃整治,让“现金贷”置于阳光的照射之下,唯有如此,未来我们才能有幸地看到“现金贷”的茁壮成长。?□杨国英(学者)
【原因】
现金贷风险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网络现金贷从“风靡”全国到迅速监管,不过短短两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之下,现金贷或也迎来寒冬。
事实上,现金贷之所以有市场与我国现行制度有关。
一些无征信、收入低、无财产抵押的人群在银行很难获得授信。我国总共发出4.55亿张信用卡,但实际活跃的客户仅1.4亿张,除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人群,我国有近6亿适龄人口无法获得银行有效授信,庞大的群体一下成为网络小贷蓝海。
一方面,这些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农村人口,因农村土地性质原因,我国贷款通则中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或在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宅基地都不适合在银行抵押,由此造成大部分农村人的财产无法享受银行授信条件。
另一方面,银行近年经营方向转移,大客户的一笔贷款要抵消无数小客户业务,贷款结息也不像小客户那么零碎,造成银行倾向大客户放弃小客户的现状。所以,一些银行即使资金富余,也不愿碰小额贷款。
如此,就会造成部分人群的金融权益难以得到满足。此时,大数据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空白。互联网极大提高了金融获得效率,减少了银行繁琐的风控程序,网络小贷公司也应运而生。
更重要的是,银行也可获得利益,富余资金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小贷公司投放出去,把风险转嫁到小贷公司上。目前现金贷市场有一万亿左右规模。据披露,其中48.1%的放贷资金来自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另外,部分P2P平台也借道网络小贷公司规避监管以及网络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引入资产证券化放大资金杠杆,这些风险的叠加是促成高层监管措施快速布防的主因。
现金贷风险是怎样产生的?
网络小贷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然会有高风险与之对冲。途径之一,是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损失,很多网络小贷公司突破民间借贷最高不得超过36%的利率红线,并用提前扣除一些收费项目变相抬高利率,本质在于用提高的“高利贷”来覆盖信贷风险。
途径之二,是用冲量来弥补贷款损失。网络小贷公司通过降低贷款条件来换取贷款数量,招揽更多借款人以稀释不良贷款。当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部分公司会试图说服借款人从其他平台借款还贷,借款人在多平台借款,加之利率累积,还款无望。这样的结果为讨债公司提供了市场,暴力讨债等方式也随之出现。
据估计,目前现金贷市场有30%以上不良率,若借款人每增加一个平台借款,就意味着借款风险增加20%,而数据显示有近40%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有借款。
12月1日晚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落地,规定要求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旨在清理整顿现金贷行业乱象,划定从业机构应当遵循的红线,为下一步治本赢得时间。这意味着网络小贷公司完全失去套利可能,大多数网络现金贷公司可能“关门”。在监管新规落地的同时,还期待日后更多配套政策的出台,为重塑整个行业生态提供更细化的原则。?□许权胜(财经评论人)
【监管】
从P2P到现金贷:金融监管可引入“沙箱制度”
12月1日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正式下发,沸沸扬扬的现金贷终于迎来了正式监管。对此,市场人士解读虽有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没有明确的监管框架,金融科技的超速发展容易失速。因此,监管意见的出台,是现金贷经营走向正规化的关键一步。
现金贷借鉴于美国发薪日贷款(Payday?loan),2015年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由于监管空白,2年多来发展到一万亿规模,并出现了趣店、信而富等多个赴美上市公司,但高利贷、暴力催收、坏账风险等现象也随之而起,致使现金贷成为众矢之的。
对于金融科技的发展,我国长期以来遵循“先发展后规范、再集中整治”的思路。一方面在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守住本位,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遵循“先发展后监管”的市场原则,能够给予市场主体充分的发展时间和空间。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难以跟上金融科技的超速发展是既定现实。从P2P、ICO直至此次现金贷,均是先有新兴事物的出现,才能够有针对性的跟进监管。
就新兴业态发展而言,初期势必会出现“试错”过程,这是行业发展规律使然。p2p网络借贷、ico、众筹等都历经野蛮生长时期,恶意跑路、筹资骗局等现象时有发生。伴随互联网金融的繁荣,不法分子以此口号搞起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也时有出现。
因此,在超速发展的背景下,“边发展边规范”更有助于金融科技行业生态。风控与发展并重,便能形成既鼓励金融创新、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如何边发展边规范呢?
笔者以为,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可以大力发展监管科技,采用适应金融创新趋势的智慧监管,让监管科技与超速发展的金融科技同步创新。
具体而言,监管科技创新可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实行的“监管沙箱”机制。所谓监管沙箱,是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金融创新平台可自主申请进入监管沙箱,进行创新实验,但必须与监管层进行高频度交流、信息公开披露。同时,监管者要对平台提出相应的标准,对参与项目的投资者作适当性控制,强化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今年以来,央行、保监会、银监会等国内金融监管机构先后透露出了对监管沙箱的兴趣。
监管沙箱制度跳出了传统金融监管思维,并能够防止金融创新产品在不成熟的情况下就大肆蔓延。这一机制就是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将金融创新活动一开始就纳入包容性监管环境中,也更利于金融创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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