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列表 > 科技资讯 >> 互联网

“流量清零”案一审消费者败诉 原告将继续上诉

互联网 2014-03-15 18:17:25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新华社电(记者 阳建)去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长沙消费者诉中国移动长沙公司“上网流量月底清零”案一审判决结果近日公布。法院认定中国移动没有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新华社电(记者 阳建)去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长沙消费者诉中国移动长沙公司“上网流量月底清零”案一审判决结果近日公布。法院认定中国移动没有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表示,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6月,长沙律师刘某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后这些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刘某认为移动公司这一做法不公平,属于侵权行为,便于2013年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移动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并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

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理解《移动业务受理单》约定的“20元包150M流量”及原告在一个月内通过移动网络使用手机上网消耗的流量不足150MB时,被告将剩余流量月底清零、次月不再结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院给出的结论是“综合词句意思、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其真实含义。

天心区法院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的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结合中国移动告知的各类信息,原告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受到侵犯,故此驳回原告的起诉。

标签: 流量清零 一审 消费者 败诉 原告 继续 上诉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