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播行政处罚案细节曝光,二审维持2.6亿罚款) 张剑涉及快播有两起著名案件。其中刑事案件主要当事人,快播前CEO王欣已于2018年年初出狱
张剑
涉及快播有两起著名案件。其中刑事案件主要当事人,快播前CEO王欣已于2018年年初出狱。另外一起案件即快播被行政处罚后起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案件,于12月29日二审宣判。广东省高院判决驳回快播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这也就意味着,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快播作出2.6亿的行政处罚行为画上了句号。此案也成为国内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案,创下了知产保护罚款的最高纪录。就广东高院的这一判决,相关专家向第一财经1℃记者表示,此案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对侵权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具有里程碑意义。
既涉盗播又传播淫秽视频
快播是P2P技术的典型代表,互联网用户对它曾经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各类新剧、新电影,特别是热映剧、热映影片更新得快。这背后其实对应的却是疯狂窃取视频网站等市场主体版权的行为。在盗播背后,快播还提供了淫秽视频下载,成为它的另一宗罪。
针对快播的窃取行为,网络视频行业诸多巨头最终忍无可忍,选择了联合维权。
2013年11月13日,乐视网、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数十家正版视频网站和版权方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向快播等公司提起法律诉讼。2013年12月30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就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发布通报,对快播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2014年4月22日,北京警方会同深圳警方对快播位于深圳的总部进行突查,快播因涉黄被追究刑责。8月8日,潜逃境外110天的王欣在韩国落网,被押解回国内。在此之前,快播的其他高管均被警方控制。快播案刑事部分进行的同时,根据行业内公司的举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启动了对快播的行政调查,并很快做出行政处罚。
2014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向快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明确指出,快播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应知和明知第三方网站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仍对侵权信息进行主动采集、编辑、整理和设链,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这一行为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处以2.6亿余元罚款。快播未经许可传播影视剧、综艺类作品共24部,近1000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其所侵犯版权作品市场价格的平均值计算,认定其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26014.8万元。
快播方面不服这一行政处罚,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版权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快播随即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1月6日,福田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
深圳中院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快播方面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2016年6月,广东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就在2016年1月,快播所涉及的刑事案件也开庭审理。当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快播及王欣等高管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快播公司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作为公司CEO的王欣获刑三年半。王欣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16年12月,北京一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盗播是否侵害公共利益?
快播涉及的刑事案件终结后,其被罚2.6亿而引发的行政诉讼却未终结。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快播要求法院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主要理由包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事项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足等多项。二审中,双方围绕这几个焦点进行了辩论。
快播认为,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版权局挂牌之后,再做出版权处罚是不合理的,并且在受理送达、证据调取、听证通知等方面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辩称,该局有对知识产权进行监管和保护的职责。“市场监管局具有知识产权监管保护职责,根据相关执法公告,拥有知识产权执法主体资格。加挂牌子后,知识产权局并没有得到执法资格。直到2014年6月,都没有新的执法主体出现。因此本案的执法主体就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快播所实施的行为,快播认为其播放器只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只是搜索服务,没有直接侵权,属于中立性质。如果小网站侵害了第三人的信息网络盘播放权,那么侵害人是小网站。侵权小网站、侵权视频和快播无关。在本案中,快播的行为没有侵害公共利益,应该是民事侵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庭审时指出,快播曾被乐视、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和美国电影协会等多家视频网站及权利人代表投诉,快播侵害了公共利益,同时也侵害了腾讯等广大市场主体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文化产品市场的竞争秩序;快播所链接的侵权网站数量众多且分散,就一般原则而言,向公众传播侵权作品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经济秩序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
面对投诉和主管部门的调查,快播采取了一系列对抗和逃避监管行为。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快播公司内部邮件,即2014年3月10日16:36,快播员工杨某发的主题为“版权问题处理细节”的邮件可知,快播在国家版权局责令的整改期内,制定了应对监管继续侵权的版权管理策略:对PC端电视剧不处理,如果权利人投诉了则编辑去掉“其他来源”。电影搜索页面,把“立即播放”变为“立即观看”,点击进入内容详情页,展示相关视频,但前三条为快播内容;在电影内容详情页里快播还对来源进行了区分,有正版来源的保留“立即点播”,去掉“其他来源”,无正版来源的,把“立即播放”变为“离线搜索”,增加一个“××搜索”(先设计,以后添加)。由此可见,快播通过改变网页设计等手段掩盖侵权的事实,并暗中推广和传播其侵权内容。
对于版权方投诉,快播也策划了两套方案,严格方案是采取现有方式下线两周,宽松方式是要求权利人提供准确的要删除的URL,快播拿到后把投诉的URL替换成新的URL,继续实施侵权。如果权利人再投诉,按照严重级别,依次去掉相关视频、去掉离线搜索、去掉360搜索,改为暂无播放资源。
判决契合知产保护趋势
广东高院二审判决认为,快播方面在明知或者应知小网站不具备授权可能性的情况下,主动采集其网站数据设置链接,并对该设链网页上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辑、排序和推荐,还将小网站伪装成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网站,为其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快播侵犯公共利益的依据充分。
由于法律上对公共利益的概念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到公共利益既有的政策属性,因此,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应当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个案中根据侵权人的过程程度、损害后果等具体情节作出判断。
本案中,快播经多次举报或投诉,仍不改正。而且,在此次被主管部门查处之前,其还被其他多家权利人向国家版权局举报侵权,国家版权局责令其在2014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快播帮助侵权网站传播作品的行为,并非仅损害了某一家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的相关认定并无不当。
关于执法程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已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全面履行了调查、收集证据、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快播的陈述和申辩权利。据此,广东高院判决驳回快播方面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对1℃记者表示,此案是管理部门厘清自身作为公共利益保护者的角色定位,以实际执法行动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的标志性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作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创新的引领者,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对自己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职能定位,可为与当为的拿捏与把握,一直有着清醒的认知,其在快播行政处罚案中表现出来的勇气与担当值得称赞。
除了作为主管部门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有效履行了职责,这起行政处罚案也契合了国家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认为,本案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最大的价值在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敢于作为,敢于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其他违法市场主体形成震慑,使其不敢轻易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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