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少企业试水“共享用工” 相关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本报记者王 阳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阵脚。一边是“用人荒”,一边是“闲得慌”,于是不少企业(尤其是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开始试水“共享用工”模式
本报记者王 阳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阵脚。一边是“用人荒”,一边是“闲得慌”,于是不少企业(尤其是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开始试水“共享用工”模式。
但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公司推出的“共享用工”模式,就是利用平台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任务的公司不负责员工的五险一金,只负责提供工作和一定的工薪,而员工的编制则留在一家不提供工作和工资的企业内。虽然看上去实现了员工收入的增加和公司支出的减少,但本质上看更像是劳务派遣。
采访中,有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特殊时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尝试灵活用工新模式,盘活人力资源;让员工在企业之间临时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再分配。但工资怎么发、社保怎么缴、发生工伤了怎么处理等问题,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示,当前,一些缺工企业与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共享用工模式兴起
源于企业跨界自救
疫情期间,不同行业呈现出了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当餐饮业、零售业门可罗雀时,生鲜电商、外卖买菜等却异常火爆,线上下单量激增,导致供应链中的分拣、配送等环节均面临人力紧缺问题,出现了“用工荒”。
2月3日,盒马鲜生超市公开宣布接纳云海肴、青年餐厅(北京)的员工到盒马各地门店工作,“共享用工”模式应运而生。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认为,这种“共享用工”模式是当下民企自救的缩影,若能得到大规模推广,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餐饮企业的资金压力。“‘共享用工’打破了传统的以行业划分为前提的竞争战略理论的限制,将整个行业价值链上各环节的关系变为价值和利益交换,以打造共生共死的商业生态系统价值网。同时,企业将社会问题和企业战略相结合,既可降低自身成本,提升企业效益,也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品牌美誉度。”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得知,自盒马率先实施“共享用工”模式以来,一些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开展其他自救方式。京东7FRESH发布了“人才共享”计划,邀请歇业的服务业人员临时加盟。苏宁物流也宣布,为工作受到短暂影响的人群提供分拣、包装、运送等岗位。同时,美团买菜、叮咚买菜,永辉超市、三江购物、步步高等纷纷发出“招工令”,招聘因疫情而无法复工企业的员工,以兼职方式解决眼下的“用工荒”。
据广东省湖北商会副会长王小冬介绍,疫情虽然造成了传统企业的寒冬,但是也给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带来了新机遇。企业可以借助视频直播平台,探索直播+零售的新商业模式,给传统业务注入活力。
“随着在线零售行业启动‘共享用工’模式,共享在各行业中不断出现新突破,逐渐从线上零售行业推广至物流业、制造业等行业,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王小冬说。
分摊企业用工成本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疫情暴发以来,人们为了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尽量减少出门,延迟复工复课,餐饮业、文化旅游业、酒店住宿业等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中,餐饮业由于客流量大幅减少,供应链受阻,无法正常营业,但门店、服务人员等经营成本却在照常支出,已成为此次受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恒大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此次餐饮业在春节7天内的损失金额可能达到5000亿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安徽最大的连锁快餐品牌老乡鸡董事长束从轩称,老乡鸡在全国的员工数量达到16000多名,其中直营店达800家。受疫情影响,初一至初七这几天的损失达到2000多万元。西贝莜面村董事长贾国龙也曾表示,西贝莜面村400多家连锁店基本都已停业,仅存的外卖业务只能达到正常营收的5%至10%。
2月12日,盒马宣布开启新一轮招聘,开放3万个岗位,包括总部采购、技术、运营等,其中配送小哥最为紧缺。根据盒马的预估,当前全国盒马的工作岗位缺口约为1万人,加上今年规划新增的门店,全年人才需求预计在3万人左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用工”对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原来因受限于合同问题、社保问题,员工不可能自由流动。而今,临时借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资源实现更合理地配置,对企业来说也可以节省人力开支。
“就目前情况来看,‘共享用工’创造出了巨大效益,解决了许多现阶段待岗人员的收入问题,缓解了商超行业人力不足的现状,实现了企业和员工互助共赢的局面。”郭泽强说。
据了解,截至2月17日,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大卖场、社区店和山姆会员商店已入职兼职人员超过3000人。
北京律师肖东平分析认为,企业跨界试水“共享用工”,有多重意义。一是企业提升了自身在特殊时期的履约能力,快速形成大量劳动力供给和多地域同时响应。二是分摊了企业用工成本,是企业对自身存量劳动力资源价值挖掘的自救行为。三是便于将防疫期间的闲置员工统一管理、集中防疫。
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疫情期间,“共享用工”模式意外走红,缓解了许多企业和员工的燃眉之急,但其中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有待解决。例如,“共享用工”模式究竟有多大的适用范围?成本和风险该如何防控?“共享用工”模式是应对疫情的临时之举,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采访中,有专家认为,“共享用工”这个提法还有待商榷,之前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都是指物品,而如果把人也共享,是将人“物化”的表现,会在不经意间弱化劳动者的概念,进而使得人格权受损。我们应该把“共享用工”看成一种灵活用工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应急措施,也是一种趋势,未来越来越多的人将有机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上,而并不一定要和某一家企业捆绑在一起。
2月17日,哈鲂行迹コ怠⒅Τ凳乱挡拷谌嗍∈锌8000个车辆运维岗位,包括车辆调度员、“单车猎人”等,供因疫情暂时停工的人群选择。
在武汉律师张庆华看来,对于“共享用工”,风险主要在于劳务关系的认定。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共享用工”与用工企业专门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劳务安排都是由原企业统一安排,并由原企业统一收取劳务费用,再分发给员工,这与典型的劳务关系存在差异。
张庆华认为,目前“共享用工”大多属于跨行业借调用工的模式,即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对于“共享用工”模式下的三个参与方而言,其法律风险各不相同。为了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现用工企业应与员工原企业和员工均签订好相关协议,约定清楚权利义务、风险责任承担等问题,核实原企业的工伤、医疗等保险的参保情况,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通过筛选确定身体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此外,还应为其购买商业保险,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运书说,“共享用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或用语,从其体现出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大家熟悉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较为类似。国际上,在一些人才高度流动的经济体中,“共享用工”是一种常态化用工形式。而在我国,“共享用工”是一个新生事物。为了能够真正发挥好新模式的作用,建议法院、劳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能够就当前形势给出指导意见,打消各方的后顾之忧,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更多的困难企业结伴前行,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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