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竞争对手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hao123网站发布失实文章,损害己方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百度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0万元。市一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认为竞争对手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hao123网站发布失实文章,损害己方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百度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0万元。市一中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诉讼事由
网址之家链接惹恼360
奇虎公司诉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站www.hao123.com (“网址之家”)的主办单位及经营者。2013年9月24日,百度在网址之家首页发表名为“360浏览器窃取用户密码”的链接,点击该链接,跳转到“震惊!视频实录360浏览器泄露用户账户和密码”的文章。奇虎公司认为,百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奇虎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1000万元。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争议文章主要内容来自乌云漏洞平台的相关发布。2013年9月23日,乌云漏洞平台发布了一个题为“360手机浏览器缺陷可导致用户敏感数据泄露”的漏洞公告,其中显示漏洞作者为“路人甲”,漏洞类型为“设计缺陷/逻辑错误”,危害等级为“高”,漏洞状态为“厂商已经确认”。随后驱动之家网站登载该文,而hao123网站对该文章进行了修改标题并标红突出显示。
360控诉
百度散布未经核实传闻
奇虎公司认为,乌云漏洞平台上的相关发布系一个名叫“路人甲”的用户自行上传,乌云平台没有相关证据加以证实。百度hao123网站链接并加红和“上头条”的文章属于未经核实的传闻,不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而且,百度恶意在首页显著位置对文章进行了加红提示,且故意对该文章标题进行进一步的编造诋毁性修改,恶意攻击奇虎360浏览器,散布虚假事实。
百度辩解
360应自证网文是否属实
昨天的庭审中,百度公司答辩称,百度hao123网站链接的新闻文章真实客观,来源有据,有权威性,不存在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诋毁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的商业诋毁,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百度认为,360发起的诉讼非常不可思议,因为hao123自身并不产生新闻内容,新闻链接均来自其他新闻网站,360的控诉内容存在明显逻辑错误。
另外,百度公司认为,乌云漏洞平台是一个IT人士技术开发的互动平台,“路人甲”是在该网站注册的“白帽子”用户,此类用户的发布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奇虎公司应当澄清是否存在漏洞以证明文章内容是否属实。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晨报记者 何欣 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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