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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还是“偷”条? 今日头条或遭版权集体维权

电子商务 2014-06-09 02:02:36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刘佳一夜之间,因为版权争议,资讯类客户端“今日头条”成了业界关注的“头条”。有人说,它转码了媒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商业模式,赚钱不菲;也有人说,这家成立2年多的公司,自己不创造内容,只做“新闻搬运工”,却通过个性化推荐获得5亿美元的估值存疑

刘佳

一夜之间,因为版权争议,资讯类客户端“今日头条”成了业界关注的“头条”。

有人说,它转码了媒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商业模式,赚钱不菲;也有人说,这家成立2年多的公司,自己不创造内容,只做“新闻搬运工”,却通过个性化推荐获得5亿美元的估值存疑。

而其背后备受争议的“版权”争论,已经开始“对簿公堂”。

日前,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已经因著作侵权向拥有《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判决。还有消息人士透露,后续或将还有更多媒体继续起诉。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则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很多会员到协会投诉,说今日头条没有经过传统媒体授权,就直接转载。(文字著作权)协会计划跟传统媒体行业协会合作,进行集体维权。”

头条还是“偷”条?

“我们意外发现今日头条上了传统媒体的‘头条’。”今日头条在声明中如此说。

它称,自己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只和网络媒体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同时也会尊重所有的媒体网站,对任何有异议的内容做断开链接处理。“过去一年多时间内,我们已经和数千家媒体网站、门户垂直网站、新兴的网络社区,以及自媒体达成合作。”

今日头条称,自己与PC端的导航网站、搜索引擎类似,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在合作伙伴服务器稳定的情况下,用户被完整地重新定向给合作网站,许多合作网站每天获得了上百万的用户访问。

但目前,这一回应并未完全打消外界对今日头条的质疑。

今日头条的问题出在哪里?

外界普遍认为,一是今日头条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的是“二次加工”的新闻,这也引发了备受争议的“深度链接”,即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这在欧洲等国家与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将此定义为侵权。

二是在于,此前在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模式通常是,门户网站每年付出一定金额,获取传统媒体的内容。但今日头条并未向内容提供方支付这方面的版权成本,就可以抓取包括纸媒、网媒、自媒体等呈现在网络上的内容。有传统媒体认为,今日头条构成侵权。

也有业内人士指责,今日头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搜索引擎,没有直接给大量原创网站(通常是传统媒体的网站)带去流量,或者通过优化去除广告的方式损害被其抓取数据的新闻网站的收入。

对此,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异议的内容,今日头条会在第一时间做断链处理。

版权争议边界

“虽然今日头条通过技术分析推荐新闻和通过转码优化移动端阅读体验,是技术进步,但就他们的商业模式而言,是建立在寄生并损害原创内容媒体之上的,显然自利性大于共赢性。”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如是认为。

而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今日头条APP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较复杂,“普通链接如果是完整展现、对原网页不做任何调整或者改动,与搜索引擎类似,不构成侵权。但如果通过技术转码进行优化,屏蔽掉原网页的广告或其他内容,存在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双重风险。”

赵占领对记者分析,今日头条主要采取的是链接方式汇总新闻,包括两种类型。

一种是普通链接,也叫浅层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后跳转至被链接网页,这种情况下,对于被链接网页中的文章而言,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原网页本身的版式设计,包括布局、图片、色彩搭配,如果有独创性,也拥有版权。今日头条修改或者屏蔽了原网页本身,涉嫌版权侵权。

另一种是深层链接,使用嵌入式加框技术,所浏览的网页不发生跳转,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多数认定构成侵权。

赵占领进一步解释,在深层链接且未授权的情况下,如果今日头条对原网页的内容进行编排、修改,或者抹去了信息来源,甚至是对原网页的设计、布局、构架进行了改动,则侵犯了原网页的复制权和网络传播权;在深层链接且未授权的情况下,即使今日头条没有对原网页内容、版面和信息来源进行修改,也有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

而在游云庭看来,较为合理引用的做法是,做一个新闻摘要或者标题,然后加上链接。这样读者可以进入原网页阅读,根据现有的法规,这种做法是不侵权的,但今日头条把别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在自己的网页上呈现,有混淆新闻来源之嫌。

目前,今日头条的微博、微信和APP三个产品都存在这个问题。“这有可能已经侵犯到《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侵权责任法》。”游云庭说。

张洪波也认为,今日头条已经涉嫌侵权,至少侵犯传统媒体、新闻记者以及给媒体供稿人等的权利。“目前已有很多会员到协会投诉,说今日头条没有经过传统媒体授权,就直接转载。”

实际上,对于以提供资讯为主的企业来说,版权一直是个敏感话题,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万得资讯(Wind资讯)就曾因“版权门”纠纷而导致上市计划搁浅。尽管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今日头条并不急于上市,但版权问题显然已经成为今日头条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在版权争议背后,摆在今日头条面前的,要么开始过滤,要么与大量媒体签订授权协议,或是像门户网站那样招揽人才发力原创内容,但这些费用是不是其号称融资1亿美元所能承受的?未来如何与内容提供方建立共赢的生态?今日头条仍有许多功课要做。

标签: 头条 还是 今日 版权 集体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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