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搜索(www.adminso.com):广电封杀电视端视频应用: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广电总局要求视频网站下架TV端APP一事有了新动态,要求本周内所有视频网站电视APP下架,下周检查,否则将取消其互联网视听牌照,并停止服务器。APP是英文Application(应用)的简称,主要指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IOS等系统下的应用
站长搜索(www.adminso.com):广电封杀电视端视频应用: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广电总局要求视频网站下架TV端APP一事有了新动态,要求本周内所有视频网站电视APP下架,下周检查,否则将取消其互联网视听牌照,并停止服务器。APP是英文Application(应用)的简称,主要指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IOS等系统下的应用。TV端APP就是专门针对智能电视特点优化过的应用程序。
这个决定出台并不意外,因为下架的“命令”早已下了,不执行或找其他方式变通,都将挑战广电总局的权威,被广电总局所不能容忍。广电总局正以安全的名义,不断收紧对“互联网电视”的管理。
一、先看看此前的一些做法
6月23日,广电总局发函地方广电局,要求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第三方APP的下载通道和互联网接口,点名批评华数传媒和百视通。浙江关闭函点名批评,华数传媒推出的“天猫魔盒”载有视频类App爱奇艺、搜狐视频、聚合类APP电视猫、兔子视频等;上海关闭函点名批评,百视通推出的“小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载有优酷等视频类APP。
7月8日,广电总局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大力开展自主研发的TVOS1.0规模应用试验,并要求在试验中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
7月14日,广电总局分别约见中央三大台领导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就当前互联网电视管理与经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顿方向及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随后下发文件。称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要求牌照方执行多项新政,包括一周内下架所有不具有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否则牌照方将要“负责到底”。下令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不允许互联网电视盒子在“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之外的地区销售。
8月20日,传广电总局在批评CNTV旗下未来电视整改不力时,指出与之合作的小米、乐视的机顶盒UI违规。
8月27日,传广电总局要求视频网站停止TV端应用,腾讯视频已宣布停止。
从这些做法可看出,广电总局按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发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严管“互联网电视”的做法已清晰可见(要求全文见http://www.douban.com/note/244428813/)。
广电总局希望将“互联网电视”约束到181号设定的范畴中,换句话说,广电总局认为181号文是该局对“互联网电视”的解释。
二、三网融合与互联网电视
细心的同学可能已经看到,我上面提到互联网电视时都加了引号,因为这是广电总局的“互联网电视”,与三网融合、三屏互动中的互联网电视并不一致。
简单说,完整的互联网电视,将包括两部分。一是电视机成为互联网的输出端,使用者可方便地在不同屏之间切换,其实到广电展看一看就会发现,大量的展览内容实际也是通过电脑播放在电视机屏幕上的。二是广电之前广播的内容,在互联网、通信网的支持下,获得了更好地传播,可以随时点播,可以追剧,有了互动,甚至原来的观众也成了节目制作的一部分,可以决定连续剧、互动节目下一步的走向。
而广电总局的“互联网电视”,只是搭建一个“局域网”内的“视频资源库”,在传统的广播式节目外,给用户提供一个网内的视频信息选择机会,是一个非常窄的概念。 虽然在游戏等方面,广电企业也在积极拓展,但与资源丰富,拥有大量非视频内容的互联网相比,广电总局的“互联网”上的内容少得可怜。
三、广电总局的做法并不能保证安全
广电总局这么做,安全可控是一个重要原因。应该看到的是,传播的灌输式广播模式(广播、电视都属于此类)已经落后于时代,即使是广播、电视节目也增加了大量的互动内容:如,打入电话可以抽奖、参与节目、发表个人观点,通过手机短信或到互联网网站投票,即使是知名的影响力最大的电视新闻节目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最后也不忘让用户关注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获取更多内容,不少电视节目都在屏幕的某个角落显示一个二维码,以便用户能够用手机扫描后快速链接到节目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或下载客户端等,以方便交流。
而从安全的角度看,“局域网”只是降低了内容的多样性,并不能保证网络的安全,温州广电最近的事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广电总局已今非昔比,管好互联网视频同样是其职责
虽然大家还在说广电总局,但现在的“广电总局”已非之前的“广电总局”。2012年前,广电总局的全称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3年年初机构调整,原广电总局已经与新闻出版总署合并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实际上,简称为广电总局并不合适,其职责也并不只管好广播、电影、电视,包括了新闻、出版,也包括了互联网形态的互联网内容传播,管好互联网视频同样是其职责。而用管理电影、电视剧的做法管理门槛很低、人人可制作的互联网视频并不合适。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随拍随传的微视频越来越活跃,传统的审批后上线模式已落伍。广电总局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互联网视频的有效管理,如果还因循守旧,这部分职能很可能被剥离出去,转给有能力的部门。不过即使如此,广电总局和其他所有部委一样,都必须直面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对传统业务模式的冲击,在行业管理方面跟上社会的步伐。
五、回到下架TV端的规定
其实这个规定有点掩耳盗铃,不让视频网站推出正规的TV端,有两个可能的结果:一是非正规的TV端可能大量出现,这些TV端由于没有官方保障,可能被打包上恶意操作,窃取用户信息,二是降低了将电视机作为输出端观看互联网视频网站内容的用户体验。但是这种做法,并不能禁止用户将电视作为电脑的外接屏幕,显示互联网内容,包括视频。其实上面提到的广电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六、根本解决之道:广电的内容和网络管理应分离
广电总局既管广播、电影、电视等内容,还管广电内容的传播网络,包括广播网、电视网、有线电视网、卫星电视网等。在内容管理方面(尤其是大投入的内容),有丰富的经验,但在网络管理方面,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目前各地的有线电视网络,大都未能良性运作,在不可阻挡的三网融合面前,这种状态很难面对传输速度越来越快的通信网、互联网的挑战。事实上,互联网视频公司、电信运营商已经在积极投入到广电内容的管理,甚至制作上。不仅全球如此,国内也如此。不少知名的影视名人已经签约互联网公司(或旗下的影视制作公司)。
七、一个不错的做法
各地广电纷纷与弱势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如北京电信与歌华有线,中国移动与各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合作,利用广电网络的优势覆盖,实现优势互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且这种机会也只是暂时的,国家已经开始试点民营企业进入宽带驻地网市场,如果试点成熟,广电的局部网络覆盖优势将减弱。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