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动辄给予“企业亏损、政府补偿”的保姆式关怀,政府更应做公平政策环境的维护者。4月8日,广东省科技厅官网公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
比起动辄给予“企业亏损、政府补偿”的保姆式关怀,政府更应做公平政策环境的维护者。
4月8日,广东省科技厅官网公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在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的项目,省、市两级财政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将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50%给予补偿。如果首次贷款项目出现坏账,坏账项目贷款本金将由银行、省、市财政三方分担全部损失。
广东省的这一措施,对科技企业在孵化器内投资创业的项目是一大利好,但在网上也引发了反对之声。有的担心可能出现虚假亏损套取政府补偿的情况,有的认为“企业亏损、政府补偿”不符合经济规律,对其他未获补偿的企业不公平。这些质疑,涉及政府在企业创新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问题。
毫无疑问,对创新者来说,最优裕的环境是一个能够宽容失败的环境,政府应当成为创设这样的环境的担保人,但不宜成为具体创新项目的担保人。
一方面,如何认定一个项目创新是否失败,需要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而不同类别的项目评价体系不可能一致,最合适的认定者是市场而非政府。政府补偿项目投资损失,并承担银行呆坏账,是担当了无须担当也不能胜任之责。由此可能产生的结果是,政府又成了创新和成败的定义者,企业的自主创新精神因此流失。
另一方面,创新本应无所不在,政府介入过深,确有可能造成厚此薄彼,损害创新所需要的公平环境。根据广东省的文件,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并设置了诸多门槛: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科技成果等。这会不会导致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超标准企业改头换面以获得补偿?会不会导致孵化器外的民间企业失去创新动力?可以想象,即使没有出现企业骗补等网友担心的问题,即使在孵化器里产生了一定的创新聚合效应,厚此薄彼也无益于形成普遍的创新氛围。
一有问题就给钱,这是政府对所鼓励的产业、项目常持有的态度。然而,这种保姆式的全方位关怀未必有效。2012年,山西省长治市曾经推行“外地客商投资亏损政府包赔”的类似政策,当时也曾引起轰动,但是当地的投资环境并未因此明显改善,最终不了了之。这足以成为前车之鉴。
鼓励创新,政府最该做的不是努力当保姆、当金主,而是努力做公平政策环境的维护者、知识产权的保护者、社会资本的清障者,有了这样的大环境,科技创新自然会得到最大效率的孵化。
□徐立凡(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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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创业孵化,贴钱不如贴“软件”
4月8日,省科技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规定在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的项目,省、市两级财政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将按项目投资损失额总共50%给予补偿。如果首次贷款项目出现坏账,坏账项目贷款本金将由银行、省、市财政三方分担全部损失。该政策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这个全民创业、满地创客的时代,广东这片曾引领改革风气之先的热土,冒险的心跳动得尤其激烈,即使在小小的粥粉面店也能听到创业项目的讨论。省科技厅在此刻宣布这一为创业“部分兜底”的补贴政策,无疑更进一步炒热了创业气氛,为辛苦创业中的创客或仍在犹豫的潜在创客打了一针强心剂。
这次采取后置补偿而非前置补贴,显然是为了避免此前的骗优惠类似事件的发生。从出口退税的骗取税收优惠,到节能企业的节能补贴,再到今年广州三个月内三家企业获得政府科技补助后失联,这一类的现象几乎在每一个领域的扶持、孵化中均会出现。采取后置补偿,而不是先行补贴,可以从时间节点上避免这一类事件的发生。
不过,这样的操作依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和前置补贴同样需要警惕的问题,是造假。在骗取前置优惠或补贴的事件中,造假往往是不可或缺的因素。而此次的后置补偿要求虽然严格,也并非没有造假可能。例如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及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内,由谁以何标准决定企业可在孵化器注册办公并未说明,而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空间限制名额必然有限,其中如何筛选确有寻租空间。至于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拥有专利、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等自主科技成果……亦可能形成一条包括科技成果认证在内的公司资料“造假链”。
即使造假问题可以解决,后置补贴亦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部分兜底”固然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保障,让其放心试错,不至于损失惨重;但也可能纵容一些平庸甚至本无竞争力、没有社会效益的企业依靠政策苟延残喘,而由于孵化器名额有限使一些真正有竞争力的初创企业无法进入。而一旦无竞争力的企业首次贷款出现坏账,又要由银行和省市财政来分担本金损失。这样一来,则会造成占用社会资源与浪费公帑的后果。
因此,对于孵化器的准入门槛、是否设置流动机制、如何保证有效竞争,都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创新是否可以孵化出来,企业是否可以扶持起来,一直都是备受争议的话题。政府砸下巨资而未有回响、“好心办坏事”不乏案例,如当年扶持动漫产业的呼声中拔地而起的动漫产业园。贴钱未必有回应,但贴“软件”是必不可少的。孵化未必可以刺激创新,但开放必然促进创新,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完善的规则制度可以保证创新企业的长远发展,无论是国外的微软、谷歌、脸书、苹果或是国内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都是如此。从孵化器的角度来看,在其创业过程中提供法务支持和创新的技术实现,创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与环境,远比在失败后为其“部分兜底”来得有效。
在这个全民创业的节点,也不是所有在风口上的“猪”都能飞上天,犹如当年团购大战,每个领域最后只会剩下最具不可替代性的一两家企业。政府为创业者部分埋单,初衷良善却必须警惕可能的造假与纵容。贴钱未必两相欢喜,贴“软件”对于创客、社会发展和政府本身,则均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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