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感觉到Google这样的公司像一个巨大的产业黑洞,你不知道它还将要吞噬什么。当它以32亿美金收购由“iPod之父”Tony Fadell创办的智能家居公司Nest Labs之时,它又在自己的菜谱上多加了一个菜系:智能家居
越来越感觉到Google这样的公司像一个巨大的产业黑洞,你不知道它还将要吞噬什么。当它以32亿美金收购由“iPod之父”Tony Fadell创办的智能家居公司Nest Labs之时,它又在自己的菜谱上多加了一个菜系:智能家居。这对它而言,不过相当于一个大型黑洞新吸纳了一颗恒星,但是,对整个世界来说,多元化和分散性就又少了一种可能。
如果这个时候,还没足够多的人对这些公司提高足够的警惕,可能很多事情已经变得无可逆转――这绝非危言耸听。之所以这样说,我们不妨看几个正在发生的、山崩海啸一样的、已经被人揭示过但是并未被足够重视过的事实:
史无前例的垄断性
实际上,整个互联网市场上已经只有三大壁垒,或者说三大市场:搜索为核心的国度,以Google为代表;电商为核心的国度,以亚马逊为代表;社交网络为核心的国度,以Facebook为代表。这三大“互联网国”占据了全球80%以上的互联网市场,Google又独占鳌头。
在第一梯队之后,即使在美国这样创新极为发达的国家,第二梯队与第一梯队的差距也极为巨大,比如,搜索领域的第二Bing几乎没有战斗力,第三名Ask几乎被人遗忘了;电商领域的第二名eBay增速且不及老大,而第三名PriceLine只是在旅游一个垂直市场,再后面就是沃尔玛在线了,影响力不可同日而语;社交领域第二名是Twitter,还算有一席之地,但是,第三恐怕已经轮到创业企业Snapchat了!
即便是放在全球,能够抵挡这三大势力进攻的,似乎也只剩下中、日、韩和俄罗斯区区四个国家了。这是因为这四个国家本身都有较高的文化、语言、政策壁垒,而且自己的信息化水平还算比较高,能够自成一体。在其他地区的“屠城”,就像电影《史前一万年》里高等文明对低等文明的入侵,几乎风卷残云,毫无抵抗。
而且,如果你深入到有抵抗的四国内部,能够找到的影子也几乎都是同一个模子里的:中国的BAT相当于Google、亚马逊和Facebook+暴雪;日本的分别对应Yahoo日本、乐天和Line;而在韩国,搜索引擎Naver和社交工具Kakao还可以抵抗,但是,电子商务公司Gmarket也好、Auction也好(被eBay收购),由于本土市场规模有限,抵抗力就显得力不从心了;而俄罗斯的情况和韩国有些相似。
换句话说,Google、亚马逊和Facebook们已经成为有史以来最具垄断性的、同时也是最全球性、最颠覆性的公司。除了个别区域、个别垂直行业,已经无所不在。
无边界的巨头
对比历史上最知名的垄断案,全球最知名的寡头,我们会想到这样一群名字:洛克菲勒、AT&T、印度TATA、三井帝国、三星财团……但是,它们仍与Google们有极大的不同。
我们看到,即使是洛克菲勒,其一度占据美国70%以上的石油市场,但是,它并无力主导BP、壳牌、艾尼、沙特石油们的市场,它依然是一国之企业,其边界仍是明显具有国别性的。AT&T、摩根、TATA们也是如此,国别、文化和政治就是它们的边界。即使,在印度GDP增速下降到4%、其财团增速仍达20%的时候,即使韩国六大财团营收占其GDP比重超过一半的时候,但是与Google们的垄断性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而三井帝国、三星财团、宝洁、IBM们虽然跨出了国门,而且覆盖的行业相当广泛,但是,它们并不能在某一个市场上绝对垄断。比如三星产业横跨电子、保险、重工、服装等等,但是,各个行业内部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壁垒,三星并无绝对的控制力……宝洁、IBM们也是如此,行业内在壁垒、竞争性就是其壁垒。
但是,当我们来到互联网行业,其内部产业壁垒变得空前的少、国别性和文化性变得空前的弱,而它自身的产业发展速度变得空前的快,这背后所衍生出来的风险是极难预测的,充满了极度垄断+极度创新相互交织的诡异气氛。
它们正在变成所谓“无边界巨头”,它们就像黑客帝国里的电子章鱼杀入Zion一样,你看到抵抗力量曾经还相当强大,但是,转瞬就显得相当虚弱、不堪一击。而且,你无法知道,它们下一步将会到哪里。
比如说,Google已经开始和特斯拉展开谈判,你不知道它将如何进入汽车行业,就像你无法预测它几年前通过收购Android已经成为手机OS的头号霸主一样;比如说,它现在介入智能家居……这个小棋子背后的大棋盘非常值得警惕。
如果,发生这两件事……
当所有人乐享作为一个消费者的便捷时,就往往站在了“消费至上”和“娱乐至死”的一边。所以,各种消费工具凝聚了各种粉丝,粉丝为自己购买了更优质、便捷的服务而欢呼,并臣服和迷恋于这个Seller……这一点在天天互相争吵不休的苹果粉、谷粉、亚马逊粉之间体现得最为明显。没错,形式上来说,消费主义是最大的民主,由消费者投票决定企业发展,而且是跨越国界的,但是,高度市场垄断与消费主义媾和,技术极速进步与多数人越来越被碎片化信息分割共生的时候,问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不妨做两个假设:
假如量子计算机第一个研究成功,那么它最可能来自于四个地方:美国NSA、美国橡树岭实验室、Google X实验室、中国PLA(解放军)的某处实验室。那么,谁如果第一个掌握了之后会发生什么,还需要斯诺登吗?不久前,美国安全公司RSA加密手段被曝光与NSA合作,那时候,如果Google率先掌握了量子计算机,等于Facebook、亚马逊、各大银行的密码都是它的,你真的相信一家企业口头的道德?
假如Google和Facebook、Amazon达成了某种合作,共享了用户数据,谁可以抗衡这样一个超级巨头?不要说不可能,毕竟它们背后的最大股东们都是华尔街,一旦创始人放开手脚或者更新换代一切皆有可能;比如,微软,盖茨和鲍尔默已经基本失去了控制权。不要告诉我新的创新总是会颠覆老的巨头,反问自己一句,真的可以吗?还是被过去几年的所谓种种创新神话自我麻醉了?不要忘了,Google的AdSence、Android和Nest们都是收购得来的!真正起来的小公司有几家?
我们已经无需做更多假设,因为,问题已经足够清晰。面对日益增大的垄断,我们似乎无能为力。互联网巨头们正在推平太多太多原来存在的壁垒,这种推平显然会促进生产力提高,是破坏性创新,但是,危险也正在变得空前:当金融、消费、社交、电商、隐私、安全等等所有数据最终都聚合于3-5家企业的云端计算和10万人手里时,当这个黑洞都聚合在一个“极点”时,再探讨这些已经晚了。
不要忘了,这个变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这个问题距离我们1光年,问题是,光想什么,So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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