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一传媒公司老总因涉嫌诈骗罪等三项罪名在朝阳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开办中国预防犯罪法治监督调查网,谎称网站由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主办,设立山东、河北、陕西等地方频道,以办理该网站的工作证件后可解决公务员编制为由,收取加盟费、办证费等23万余元
昨天,北京一传媒公司老总因涉嫌诈骗罪等三项罪名在朝阳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开办中国预防犯罪法治监督调查网,谎称网站由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主办,设立山东、河北、陕西等地方频道,以办理该网站的工作证件后可解决公务员编制为由,收取加盟费、办证费等23万余元。
□庭审
被控假冒中纪委网站诈骗
今年41岁的男子符某,曾任北京美玉盛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朝阳检方指控,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符某在朝阳高碑店新村北里等地,谎称认识国家领导人亲属,其建立的中国预防犯罪法治监督调查网(以下简称调查网)主管单位为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等机关,办理网站工作证后,可解决公务员编制,以收取加盟费和办理工作证等为由,骗取冯某、刘某等12万余元;2012年3月至当年9月,符某以办理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人力资源证书等为由,骗取谢某等人11万余元;2012年至2014年间,符某在网上购买伪造的朝阳区高碑店乡政府公章一枚,伪造新闻记者证、解放军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驾驶证专用章一枚、空军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年度审核章一枚。
检方认为,符某已构成诈骗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以及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
翻供否认曾借中纪委之名
面对检方指控,符某称,其所作出的有罪供述,是司法机关非法取得的,“他们审我时,拿我妻子和孩子威胁我,说我要不承认,他们就去问我妻子,我的孩子就会没人管,我只好承认了。”符某称,在其所作的19次供述中,有13次都受了威胁。
不过,符某的辩护律师和他的说法并不同。律师称,其庭前曾和符某见面,符某并未提及此事,也没有相关证据,“所以我不认为本案存在非法证据。”
符某同时还否认了
假借中纪委诈骗,称其向山东冯某收的7万元,是调查网山东分站的加盟费用。对于伪造的朝阳区高碑店乡政府的公章一事,符某称,其曾去乡政府办事,感觉政府办事不仅收费,效率还低,所以就自己刻了两个。而对于公安机关从其住所搜查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驾驶证专用章和空军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年度审核章,符某则称并非是他自己所有,“房子是租的,我不知情”。
此案未当庭宣判。
□供述
冒充中纪委是为了有权威
法庭上,符某否认了检方的大部分指控。不过,他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多份供述则为有罪供述。
符某的供述显示,他于1993年在西安武警霸桥支队服役,1994年退役后,到陕西渭南一公安学校读中专。1996年,符某进京务工,干过保安,还到多家电视及报刊单位从事过广告及新闻采编工作。
据符某供述,调查网是他自己设计的,并请了一名专人做维护。该网站设置有“国内新闻、国际新闻、财经、军事”等栏目,再
挂上多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我曾在一预防犯罪网工作过,当时就是想协助有关部门打击犯罪,传递正能量,但是在该网站工作两个月后,发现其就是收取加盟管理费、证件费,和预防犯罪没关系,所以就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创建一个。”
符某的供述显示,该调查网存在有不真实的地方,容易让浏览的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是政府开的,具有权威性。他这样做是为了让别人相信调查网是真的。
设立地方频道收取加盟费
符某供述,以该网站为依托,他还设立了山东、河北、陕西等地方频道,每个地方频道收取10万元左右的加盟费。
以山东站的冯某为例,符某称,2013年7月,冯某主动联系他询问网站的事,“冯某给我电话,自称是中外法制网副总编,问我调查网能做什么事,我说可以做网络宣传”。两周后,冯某来北京找符某了解情况。符某告诉对方,网站是由中纪委主管,加盟需交10万元加盟费。此后,冯某为了加盟,先后给了他共7万元。
在收取冯某的钱款后,符某于2013年9月建立了调查网山东分站,挂上了他自行制作的写有“中国预防犯罪法制新闻调查网山东频道”的铜牌,并任命冯某为调查网副主编兼山东站主编。同时,符某还制作了8个调查网的工作证,证件上的主管单位为中纪委和国家预防腐败局。
为了让分站的工作人员相信调查网有政府背景,符某除了给每个工作人员一个工作证外,还配发了警用手电、手持对讲机等物。
京华时报 记者 张淑玲 实习记者 冯阿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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