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众筹金融研究院微信公号作者: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今天下午3点,中国政府网公布了期待已久的网贷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为了促进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创新企业和人民群众投融资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体现本办法的高度)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笔者将对此进行系列解读,抛砖引玉,大家共同努力制定出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P2P监管办法
转自:众筹金融研究院微信公号
今天下午3点,中国政府网公布了期待已久的网贷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为了促进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创新企业和人民群众投融资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体现本办法的高度)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笔者将对此进行系列解读,抛砖引玉,大家共同努力制定出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P2P监管办法。
一、该《办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金融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并强调,从事网贷业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对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合法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予以支持和保护。
第二,明确了网贷监管体系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
第三,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第四,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
第五,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
二、该《办法》出台带来的重大意义
《办法》出台将对P2P平台行业产生非常大影响:突破网贷行业无人监管的窘境,监管构架逐步实现分层次监管。具体而言,《办法》出台具有下列重大意义:
首先,《办法》出台后,网贷行业业务模式会发生较大转变,有助于减少平台资金池现象。在无监管阶段,即使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但由于一部分P2P平台受利益驱动,仍出现了不少资金池问题。监管细则出台后,银行托管有望真正落实,行业将出现大洗牌,平台趋于更安全化,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将会被有效控制。
其次,有利于金融投资者保护和教育。网贷行业的规范化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有利的,但同时投资者也必须本着谨慎的态度,选择优质P2P投资平台。关注高管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平台业务是否稳健,平台对于投资者的保护是否贯穿整个投资过程。P2P行业存在如此之多的乱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刚性兑付和过度依赖于担保两大毒瘤很难打破,出现E租宝等一系列的事件,都是因为中国金融市场这两大毒瘤,包括老百姓、投资者也希望能够有担保,这样一种意识也是中国的国情,所以一是技术的问题、另一个是百姓投资者的教育问题。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必须要承担起投资者教育的工作,只有把投资者教育工作搞好,传播“风险自担、买者自负”的常识。
最后,有利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发展,推进供给侧改革。2016年肯定是大发展之年,随着《办法》的出台,随着证监会、国务院的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无论是债权众筹还是股权众筹都将在市场规则的规制下取得跨越式发展。2016年证监会五大工作重点,第四点就是股权众筹,明确说要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试点工作。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新三板、创业板、产业投资者放在一起,将会打造一个新的金融输血管道,有助于促进新的供给侧、新的制度供给,帮助双创和国家整体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四、该《办法》核心内容一览表
五、2015年P2P行业发展大事记
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P2P网络借贷是众筹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监管有利于规范行业有序发展,同时也是互联网+发展的大方向和大趋势,符合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乌镇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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