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美的互指技术造假事件升级,开始诉诸法律。面对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事件,笔者不得不感叹,恶性竞争何时了?两大中国家电龙头能否为行业做出更好的表率呢?1月28日,格力电器起诉李猛侵害公司名誉权的一案,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
格力美的互指技术造假事件升级,开始诉诸法律。面对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事件,笔者不得不感叹,恶性竞争何时了?两大中国家电龙头能否为行业做出更好的表率呢?
1月28日,格力电器起诉李猛侵害公司名誉权的一案,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而李猛正是格力电器的竞争对手――美的集团的一名空调技术工程师。1月29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晒出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案件通知书的照片,并称“工程师李猛”的微博用户诬告我司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造假,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名誉权。
美的马上给予还击。1月29日,美的空调在官方微博上表示,格力电器员工陈进近期诬告我司科技进步奖材料造假并发表诽谤言论,已严重侵害我司名誉权。美的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美的空调的官微,还晒出了当天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通知书。对于员工李猛被起诉一事,美的说将全力支持其合法合规的举报行为和法律应诉。
一周前,格力的技术人员陈进1月20日通过微博,公开举报美的集团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中节能效果不可信,存在学术造假。随后的1月22日,美的工程师李猛也通过微博,举报格力2011年凭借“一赫兹”技术所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多处关键数据造假。
显然,从微博相互揭黑,到彼此诉诸法律,格力美的两大空调巨头的“互撕”升级。而这是期望行业良性发展的人,所不愿见到的。
既然“互撕”对双方的声誉都会损害,为什么还要继续?格力方面给出一些两三年前的历史资料,想证明美的空调“一晚一度电”是虚假宣传。这些素材中,包括2013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2014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文件,均指当时在京东上销售的某个型号的美的空调“一晚一度电”的宣传用语是虚假宣传;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媒体报道。
笔者留意到,如今到了2016年年初,在美的空调的主力卖场中,“一晚低至1度电”仍是美的空调的主要宣传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牌匾仍放在卖场中显著的位置。
无论格力的证据是否充足,但是格力“旧事重提”,想直接从市场、营销上攻击对手最大“卖点”的意图,十分明显。
美的是2015年1月9日凭借《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如果格力对此有异议,为什么一年后才“发声”呢?
一位跟踪研究空调行业多年的资深人士认为,格力“旧事重提”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2015年国内空调市场不太好,格力电器去年前三季的利润略增,但是收入出现下滑。尽管格力去年扩大了市场份额、巩固了地位,但与年初预期有差距,它想转移视线、缓解压力。
其次,格力2014年底、2015年初连续掀起价格战,2015年年中政府约谈相关企业劝止空调价格战。今年年初,格力旧事重提,是想形成市场传播的热点,使品牌有持续的热度。
同时,借此打击竞争对手。中国空调市场已经进入存量竞争阶段,格力想把最大的竞争对手打掉,在存量竞争中获得更大的空间。事实上,2015年国内家用空调总销量微降0.3%至4379万套,在前10大空调企业中,只有格力、美的两家的市场份额是“逆势增长”的。
相应地,美的还击,也对准了格力空调变频技术的卖点“1赫兹”来进行攻击。
国家科技进步奖申报过程中是否有瑕疵,最终应该由法院、国家权威部门来判定。跳出双方的争执来看,作为全球最大的两家空调企业及中国家电业的代表性企业,格力、美的是否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供给侧改革”、产品结构升级上,而不是在相互指责中“内耗”呢?
家用空调是一个技术成熟的行业,中国已经占了全球家用空调产能的七成,但是未来智能家居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凭借品牌、资金、技术上的积淀,格力、美的是否可以在智能家居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中国空调出口自主品牌的占比还有待提高,是否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海外市场的开拓、自主品牌的打造上?
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性的竞争与合作,希望格力、美的“化干戈为玉帛”,在智能化、国际化上共同努力,为同行做出表率,体现龙头企业的风范,此乃中国家电业、中国制造业之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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