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号专车”四名司机用系统漏洞刷单,获刑8个月至1年不等)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徐一聪 彭燕王勇等四名“一号专车”的司机常常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进行刷单,涉嫌诈骗罪。4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上述四人日前被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令四人分别获刑8个月至1年不等,并各自缴纳1000元罚金
(原标题:“一号专车”四名司机用系统漏洞刷单,获刑8个月至1年不等)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徐一聪 彭燕
王勇等四名“一号专车”的司机常常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进行刷单,涉嫌诈骗罪。
4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上述四人日前被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令四人分别获刑8个月至1年不等,并各自缴纳1000元罚金。这起案件是上海首例专车司机刷单诈骗案。
汽车租赁公司鼓励司机刷单
据检察院介绍,2015年3月,王勇前往“开开”汽车租赁公司报名成为“一号专车”司机。他逐渐发现专车生意不是那么好做,便在公司的司机群里讨教经验。“老司机们”便向王勇介绍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刷单。
于是,王勇用两部手机,一部发单,一部抢单,每单的距离都不会很远,预存的钱款刚好够支付这些短距离的费用。但是,开过这些距离后,他并不会进行结算。他会打着计价器然后该干嘛干嘛去,等到车费金额够大了才进行结算。而这些超出的钱只能由专车公司垫付。有时候一次车费就达上千元。
后来,王勇从“开开”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葛某那里以20元一个的价钱租了几十个手机号用于刷单。通过这样的方式,王勇大约从中获利1万多元。
2015年8月27日,“一号专车”运营公司向公安报案称,有部分账户异常,存在一人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出现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的现象。公司怀疑可能有部分专车司机存在恶意刷单的行为。
调查中发现,像王勇这样刷单的司机不在少数,且他们之间会借号码,相互帮忙刷单。根据司机们的描述,“开开”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葛某其实一直都知道司机们的这一做法,而他非但没有阻止,还鼓励司机刷单。
专车软件存在漏洞
为更加直观和全面地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次提审王勇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还到被害单位了解软件平台的运营等情况。
“这个案子中,好多刷单存在短距离用车服务时间十几个小时,或者长距离用车服务绕路的情况,对此,专车公司的运营平台发现不了,他们的管理肯定存在问题。”检察官说。
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被害企业的软件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因被害企业会在司机的账户内预留行程所需费用,当行程结束后,司机直接用这笔费用为乘客垫付车费。等乘客关闭客户端后,软件才会向乘客收取相应车费。但如果乘客绑定的卡里没钱,软件则将无法从乘客处获取这笔费用,只能自行垫付。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这种漏洞,骗取专车公司补贴和垫付车费,涉案金额近10万元。
检察官通过分析犯罪分子们的作案手法、一号专车用车服务的四方协议、软件平台的运营等情况,亲自到被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进行整改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4月18日,王勇等四人被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鉴于四名被告已将涉案款项悉数归还被害单位,所以四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并各自缴纳1000元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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