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搜网8月31日消息 据新华视点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按照其中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站搜网8月31日消息 据新华视点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按照其中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讲,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人民日报的消息,在最近草案审稿中,该法将罚款数额由“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分别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站搜网了解到,2013年1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上召开了《电子商务法》第一次起草组的会议,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人大常委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10月、2018年6月、2018年8月对该法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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