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火爆的“秘密”也有巨大的法律风险,这是产品上线之前理应优先处理的核心工作。开发团队不能总等到侵权行为普遍化之后,才来想到补上法律风险的窟窿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火爆的“秘密”也有巨大的法律风险,这是产品上线之前理应优先处理的核心工作。开发团队不能总等到侵权行为普遍化之后,才来想到补上法律风险的窟窿。
一个叫“秘密”的app近日火了。在4月4日上线后,“秘密”只用了不到4天时间就已蹿升至appstore社交类免费榜首位。在这个app里,网友匿名分享着真假莫辨的各色隐私。因为用户完全匿名,应用开发团队也宣称使用了单向加密等特定算法来维系“完全匿名”,这使得追责变得很难。而匿名发布者传播的信息并不隐秘,一些很可能已构成了侵权的隐私在真实的朋友圈里公开流传,这将令被侵权人无从救济。
“秘密”的火爆或源于人类心底的窥探天性。如果说微博更多呈现出陌生人社会的形态,微信则更多构建出了一个个熟人社会(朋友圈),“秘密”则恰到好处地填补了两者之间的空白。有些时候,我们想告诉熟人一些“秘密”,又因为太熟而不好意思说。更多时候,我们乐于去了解熟人圈中的秘密,尤其是某些未经证实的传言。可以说,“秘密”之所以受到追捧,既有网民习惯性追新的原因,也与开发者精准把握了用户心理紧密相连。
但“秘密”也让开发团队和用户们不无尴尬。这款产品的美国始祖“Secret”,两个多月前就已在硅谷走红,但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Secret”传递出的更多是正能量:比如发现爱人多了根白发,生病了得到室友的照顾等等。而本土化的“秘密”目前还未建立审核规则,这让大量“暗黑系秘密”得以喷涌而出。虽然开发团队表示,下一步重心将转移到“内容运营和控制”上。如何强化内容控制以及内容控制的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
“秘密”的当务之急还不是开发团队对内容的“下一步”控制,而是现在已经造成的侵权和仍在不断发生的侵权行为,如何处理?“秘密”是款新应用,但“侵权行为法”已颁行数年,国家法律对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早已有之。匿名的应用披露自己的秘密,通常也会匿名,但如果发表的信息足够详细,就会指向线下某个或某些具体的个人。对于侵权行为而言,不管发布的信息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只要是权利主体不愿公开的信息,都可能涉嫌对个人隐私权的侵害。
更严重的侵权是一些恶意侮辱与诽谤。由于侮辱罪与诽谤罪是“以自诉为原则,以公诉为例外”。要追究侵权人的刑责,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告,但面对“完全匿名”的侵权人,被害人很可能连具体的被告人都无法确认,更遑论这样的自诉能获法院立案。而如将被告人锁定为开发团队或服务提供商,也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障碍。
毫无疑问,火爆的“秘密”也有巨大的法律风险,这是产品上线之前理应优先处理的核心工作。开发团队不能总等到侵权行为普遍化之后,才来想到补上法律风险的窟窿。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